在《营造法式》中描述这种“挑斡”时只有一句话:“若不出枊而用挑斡者,即骑束阑方下枊桯。”这句话是理解“挑斡”这种形制的关键,但是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梁公在注释这句话时说“什么是束阑方和它下面的枊桯,均待考”,这说明,梁公当时尚未搞清楚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是什么意思,不过他曾怀疑这句话的文字有脱误。从他以后其他人也没有搞清楚,大家说到这个事情时都只能“存疑”。 要理解这句话,我觉得要先搞清什么是“枊桯”?“枊”我们已经知道是个什么东西了,那么“桯”是个啥东西:《说文解字》中解释“桯”的意思是:床前的几案。这是桯的原始意思。具体到木结构中“桯”是什么意思呢?陈明达《营造法式辞解》中也给出了定义:门窗隔扇等的边框。 但是这两个解释貌似都和“枊”扯不上什么关系,不过我们可以在《营造法式》原书中继续寻找,“桯”这个名字其实在《营造法式》中出现的很早,而且它第一次出现时,还就是和“枊”搅在了一起的:《营造法式·总释上·飞枊》中,李诫在注释他引用《义训》中的一句话“斜角谓之飞枊”时说“又有上枊如枊桯挑斡者,施之于屋内或平坐之下。”这句话非常明确地给出了“上枊”是用“枊桯挑斡”的这个形制。 那么根据李诫的解释,我们就知道:这个“枊桯”它就是上枊头上悬挑荷重的那个斜面--- 因为整个上枊身上,只有枊头上承载(挑斡)了荷重,那么“枊桯”自然就是指这个斜面了。下枊和上枊正好是反着的,那么下枊的“枊桯”就是下枊头处位于铺作中的拽脚了(陈明达《营造法式辞解》:各种斜置构件的底长叫拽脚)。(下图右) 知道了这个“迷人”的枊桯是什么东西,我们就可以看看它在铺作中,主要与哪些构件发生关系了:(一)我们看到下枊桯总是落在耍头或衬方头的(后尾)之上,并且与其后尾一字平行,这显然不能叫“骑”(因为《营造法式》中的“骑”一般是指“跨越”或“相交”的意思)。那么再找,(二)下枊桯总是被压在柱头枋之下,并与柱头枋十字相交。好了,这个事情就有点眉目了--- 下枊桯被“骑”在柱头枋之下。 我们看看“骑”在下枊桯身上的柱头枋是咋回事:《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总铺作次序》中规定:“如铺作重栱全计心造,则于泥道重栱上施素枋”,“素枋在泥道栱上者谓之柱头枋”,就是说:柱头枋也叫做素枋。这样我们就明白了:下枊桯是被素枋所“骑”着。 但《营造法式》中是说:下枊桯被“束阑方”骑着。这个“束阑方”又是个神马东西呢?在《营造法式》中没有找到关于它的更多信息。不过在《营造法式》的小注中常常以“古切”的方式注音,比如“枊,吾郎切”,根据这个规律我猜,这个“束阑”很可能是“素”的切音误。 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这个倒装句“若不出枊而用挑斡者,即骑束阑方下枊桯”的意思可能是:如果不出枊尖而用“挑斡”的方式,就把下枊桯安装在素枋之下。而且事实上,我们见到的所有“挑斡”中,下枊桯都被压在柱头枋之下,以达到力的平衡。
【下枊·崇福寺·金·山西朔州】
其实,在所有涉及枊(特别是下枊)的问题中,最令人不解的、同时最令人感兴趣的是有关枊的作用,也就是说:下枊在铺作中究竟主要起什么作用?换言之,下枊诞生的理由是什么?《梁思成全集·第七卷(营造法式注释)》在注释“下枊”时给出了下枊的四个作用: (未抄录原文,请参阅《梁思成全集·第七卷》第94、95页原文) 丁:解决铺作里跳平正界面与屋顶斜面的矛盾(这一条性质上与第一条重合,实质上也讲的是解决铺作(里跳)高度的问题)。 在梁公给出的这“四大作用”中,人们最津津乐道的是其中的两条,即甲和丙,我们都认为下枊的主要作用就是这两条。先看看下枊是不是能起到“调节出檐和铺作高度的关系”这个作用: 《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飞枊》:“凡枊上坐枓,四铺作五铺作并归平;六铺作以上,自五铺作外,枊上枓并再向下二份至五份。”我们知道,宋式外檐的最多出跳是八铺作,也就是出五跳。如果按照这个规定来计算,从六铺作开始到八铺作,共有三跳,每一跳的“枊上枓”如果都“再向下二份至五份”的话,这三跳的高度累计会比用华栱出跳最少低“一栔(即 6份)”,最多低“一材(即15份)”。因此,下枊的这个作用是确实存在的。 但是我们想,一座出跳多达八铺作的外檐,高低相差“一材”能有多大效果呢?更不用说还有可能仅仅相差“一栔”了。因此说这个作用虽然有,但肯定不是主要的。 然后我们再来看下枊的“杠杆作用”:关于这个作用,陈明达在他的《大木作制度研究》中有一段精彩的论述,足以让人明白下枊的杠杆作用是多么的无关紧要:“下枊在结构上究竟起什么作用?......铺作外檐出跳、檐出、飞子均悬挑于柱外,其全部重量都要通过铺作传递至柱子。因此,铺作里跳必须有足够的重量,使内外载荷平衡,否则檐部将翻落......但是,这个作用在《法式》时期已不甚显著,甚至是不重要的。按照上述《法式》做法......柱头铺作不用下枊只用华栱,也同样可以达到内外载荷的平衡,只有补间铺作才确实起平衡作用,然而补间铺作又只是辅助的,并非必要的。” 陈明达先生如此明确深刻的论述说明:下枊的“杠杆作用”只是无关紧要的,即便没有下枊,华栱一样可以办到,而事实正是这样。但我们依然对下枊的“杠杆作用”大书,当然是因为其背后有梁公的话在撑腰。梁公的权威不容置疑,但是梁公注释《营造法式》是在半个世纪之前,在当时的条件下,他有着无法避免的局限性。而且这种“局限性”与治学态度成正比:越是严谨的态度,其时代局限性也越明显。 其实反倒是我们从不提起的下枊雄伟壮观的“装饰作用”较铺作中的其他构件更鹤立鸡群(上图)。无论是尖锐锋利的批竹枊,还是圆和上翘的琴面枊,都生机勃勃地弥补了高深出檐下的空旷,它们整齐密集的队列使得木结构房屋更加雄风勃起。所以才会在真枊逐渐消失以后,人们依然钟情于“假枊”,指望那凌厉的枊尖(嘴)来显示屋宇的高贵和壮观。因此下枊的“装饰作用”较之上面说的那两条是更明显的。 但是仅凭“好看”还不足以成为诞生如此重要的大型构件的理由,那么还有什么更重要的原因呢?我们先看看下面两幅塌毁的古建筑的示例图(当然,图中的古建筑之所以塌毁并非由于枊的缘故,只是借此场景分析枊真正的作用)。【外檐破坏的示意图】
从上图可以看到,因梁栿下沉,导致外檐的铺作层整体向屋内方向翻落。另外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殿内的梁栿下支撑着很多内柱,而这些支柱原本并非木结构最初的组成构件,而是人们后来添加的;如果我们再仔细考察一下,就会发现之所以支撑这些内柱,并不是因为怕主梁栿不堪重负而折断。因为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主梁栿的中部是不直接受压的,其承受的直接压力都在两端部位,那么这些支柱是要干什么? 梁栿是整个木架构顶部压力汇聚点,它接受了建筑顶部的压力以后,再加上它本身的重量,这些巨大的压力本来是均衡垂直向下的(下图中的 [1])。但是由于梁栿的两端落在了檐柱之上,再加上梁栿本身的韧性,导致这些原本均衡垂直的压力发生了向心外的偏离。而这些偏离的斜下拉力传给铺作层后,铺作层会产生一种向内的应力(下图中的 [2]),如这种情况继续,铺作层就会向屋内翻落(上图),更严重的话,这种应力会把檐柱推倒(上图左)。我们知道,铺作层和檐柱都是耐压而不耐拉的。因此人们在梁栿下支柱,并非怕梁栿折断,其目的是使由于梁栿韧性导致的偏向拉力归正,继续垂直传递下去。 但是内柱严重影响屋里的空间,限制人们的自由活动,怎么样才能够既不用内柱又能使屋顶的压力垂直传递到檐柱上呢?在相关因素中,顶部压力无法改变,梁栿韧性也无法改变,那么就只有改造梁栿和檐柱之间的传递环节--- 铺作层:如果能在铺作层中加装一个斜向的构件,使其向外传递一部分引力(下图中的 [3]),把铺作层产生的内向应力(下图中的 [2])抵消的话就可以无忧了,于是我们的设计师创造了“枊”(并辅之以檐柱侧脚)。 因此我觉得这才是下枊产生的真正原因,也是下枊在构造中的主要作用。其实这正是梁公所谓的“杠杆平衡”的作用,只是因为他使用了“杠杆”一词,使我们的思维沿着“杠杆维持平衡”的惯性一直向前滑行罢了。在枊的这个主要作用中,确实有“杠杆平衡”的原理,只不过所平衡的不是“屋面的重量”,而是整个木架构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