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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文物保护单位的内部审计文物,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是一个文明曾经灿烂辉煌过的见证。一直以来,文物都以其独特性、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被人们视为一种特殊资源。我国有着近五千年的深厚历史积淀,对文物的保护和研究向来十分重视,各级财政对文物保护事业的专项资金投入也日渐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文物支出就累计达1404.13亿元,年均增长16.51%。 面对上千亿的资金投入量,文物保护单位能否合理规划,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安全合规的使用,就要依靠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了。因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中央部门针对文物保护领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并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加大专项资金审计力度,增强资金使用风险意识。 但是,就目前来看,文物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1.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缺乏独立性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文物保护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些单位认为已经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编制部门预算以及国库集中收付等制度,就没有必要再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一些单位虽然保留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只是流于形式,将内部审计制度当成一本书,并不运用到专项项目的预算编制、立项申报和资金管理当中;还有一些单位将内审职能并入财务部门,造成了“财审一家”的局面,更加破坏了内审人员的独立性。 2.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审计监督缺乏法律依据 目前,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其内审工作的开展只能依据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专项项目管理法规,或资金使用部门自行制定的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致使最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缺少法律强制性。 3.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不突出,监管力度弱 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审计仅仅停留在检查层面,检查本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正确、票据是否合规、报销单据有无领导签字、有无疏忽造成的错误等低级问题,忽略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造成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缺失。 4.内部审计流程设计不合理,关键环节缺乏监管 一些大型文物修复工程项目前期没有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支出事项,期中缺少相应的质量控制,期末没有相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整个项目大到工程质量、小到雇佣工人都由领队一人掌控,项目中诸多关键环节没有或很少有内部审计介入,这说明内审工作大多流于形式,很少真正参与到项目运行当中。没有内部审计的监督,很容易造成资金外流和浪费,同时也给贪污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5.人员专业素质偏低,审计方法落后 一些基层文物部门的内审人员大多数是财务人员或是其他纪检部门人员兼任,其中很大一部分没有接受过工程、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培训,人员专业素养堪忧。 针对以上这些内部审计当中存在的问题,文物保护单位应该怎样进行改进呢? 第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提高对内部审计机构的重视程度。 第二,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真正让制度脱离纸张的约束,在专项项目当中合理运用,为文物专项资金的安全保驾护航。 第三,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制度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上。如工地管理岗位的设置,政府采购,项目完工验收等可能存在制度漏洞的环节。 第四,内部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业审融合”。充分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这样才能够在审计工作中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提高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
